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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士緣起:

 

  • 臺灣自然災害頻傳,加以社會結構變遷導致災害類型複雜化,世界各國均朝深化自助、互助及公助機制努力,其中首重自助、互助。社區、企業,甚至長期照顧機構、高層建築物、工廠等等皆亟需建立自主救災機制,才能有效降低災害傷亡及損失。

  • 自主防災措施均需有核心參與者來落實自主防災經營能力,建立由下而上的永續運作機制。希望藉由培育眾多防災士,成為民間自主防救災工作之種子,協助推廣災防工作!

  • 由內政部引入日本「防災士」及「防災介助士」的概念,而此概念日本起因於阪神地震發生後調查統計結果推演出的災害防救法則,即大災害來臨民眾獲救分布為「自助:互助:公助」比例「7:2:1」,指出可能約9成的人是靠自助跟社區的互相幫助,故提升社會各角落的防災力成為防災顯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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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為防災士

 

  • 參訓人員完成基本課程及進階課程,並經學科及術科測驗合格後,始得認證合格。

  • 防災士培訓課程約15小時,包括基礎急救訓練、急救措施實作、防災士職責與任務、我國災防體系與運作、我國近年災害經驗及災害特性、資訊掌握、運用與社區防災計畫、個人與居家防護措施(含情境練習)、社區防災工作推動與運作、社區避難收容場所開設與運作、防災計畫實作與驗證等課程,並需要經過學科及急救技術測驗合格。

 

 

►防災士的任務

 

  • 防災核心參與者:防災士對防救災工作具有熱忱,自動自發推動防救災工作,可謂防災活動之核心參與者。

  • 平時:受過防災士培訓後,具備防災基本知識技能,可自主協助家庭、社區及工作場所推動防災活動。

  • 災時:在政府救援到達前,進行初期滅火救助、避難疏散、災情查通報等災害應變措施。

  • 災後:參與避難收容及災民照顧,並協助地方政府組織復原重建。

 

成為防災士 學習防相關知識和技能,在災害發生時能保護自己也能幫助他人透過社區組織或是小型商業方式,能在第一時間投入救災,能大幅增加救援成功的機率 

 

►臺北市防災士的發展與運用:

 

    ⇒ 發展:

 

  • 臺北市防災士依前述概念於107年度由本府民政局自行辦理及認證「臺北市防災士」共約420人。

  • 108年改由本府消防局結合民政局依內政部令頒「防災士培訓及認證管理要點」共同辦理防災士培訓,廣邀里長、里幹事、企業、後備軍人、防災任務學校、防宣人員、各領域防災志工及具有防災熱忱之民眾參訓,共1503名取得內政部認證。

  • 109年依內政部新頒之「防災士培訓及認證管理要點」,本府得培訓所屬單位人員或所轄社區民眾成為防災士。並鼓勵其他民眾至內政部認可之培訓機構參訓,該年底共1,750名臺北市民眾取得內政部核發之防災士證書。

  • 截至112年12月底本市民眾已有5,849名取得內政部核發之防災士證書。

 

   ⇒ 運用:

 

  • 防災士依內政部規劃係為鼓勵民間自發性參與防災事務,為提升自助互助比例,本府以各區公所為運作核心,依行政區造冊及成立聯繫群組,並由各區公所納入各里災害應變小組,透過參與各防災活動使防災士和公部門維持良好互動,並於災時提供相關資訊引導防災士進行自助互助救災工作。

  • 109年新冠肺炎疫情爆發期間,本府消防局於同(109)年2月間結合衛生局辦理4梯次的社區防災士防疫教育訓練,共完成473位熱心防災士完成訓練,完成訓練之人員名冊移由民政局及衛生局運用於協助里鄰社區防疫衛教宣導及災情查通報等輔助工作。如民政局和各區公所結合本市防疫防災士,針對臺北市報備在案的8,221處管委會,於109年7月完成社區防疫的宣導工作,並持續號召具有熱忱及意願之防災士協助進行防疫訊息傳達、電話關懷及發放防疫物資。

協助消防、警察、國軍及救難團體等單位投入救援活動"

►未來展望:

 

為強化本市防災士推廣效益,本府推動策略採「由內而外,由公而私」原則,除持續推動社會各界人士參加內政部防災士機構培訓外,優先針對本市市營事業機構及鼓勵本府各局處所屬或督導之事業機構或團體等企業辦理防災士培訓,以優化防救災能力並藉由公營企業之示範作用擴及各企業建立防災士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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